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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对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实施严管
1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助力我市创城攻坚冲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本省、本市法规规章等规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8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严格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对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管。
据介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定点设卡检查、路面动态巡查等方式,加大电动自行车的管控力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进行从严管理。请广大市民即日起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务必佩戴安全头盔;未悬挂号牌的车辆,尽快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牌证。
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欢迎社会各界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曝光。举报方式:e龙岩“随手拍”、龙岩交警微信公众号“交通违法随手拍”。 (记者 张梓睿 通讯员 黄钟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