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经商的基本原则!”
——记福建诚实守信好人林仲梁
□记者 梁熙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从商30多年的林仲梁把这句话作为经商之道。1955年出生的林仲梁是漳平市城关良友五交化商店经理,他长期恪守诚信之道,遵守商业职业道德,严格质量管理,不制假、不售假,赢得了消费者的一致认可,先后荣获福建省“福建诚实守信好人”“先进个体劳动者”“先进个体工商户”,龙岩市“二十佳个体工商户”,漳平市“热心光彩事业”等称号。
诚信是经商基本原则
1983年,林仲梁从木工转行开始经营五交化商店。经营之初,林仲梁便给自己立下了3条铁规矩:绝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欺骗顾客;薄利多销,让利给消费者;诚实待客,童叟无欺。
“如果没有这些铁规矩,我的商店早就倒闭了,不可能经营这么多年。”林仲梁时常跟身边的人这样说道。
林仲梁回忆刚创业时,由于对行业行情不了解,被骗是常有的事。有一次,一位供货商吹嘘自己的产品优势,说服他经销,他信了。结果等他付款后验货时,发现是一批价廉质次的“三无”商品。他找供货商理论,供货商不认账。而林仲梁因为没有留下进货时的相关手续无法起诉。卖还是不卖?身边有人建议林仲梁可以把这批产品卖给消费者。他正色道:如果刚开始经营就不诚信,事业是不会长久的!于是,他把这批有问题的货都销毁了。
“吃一堑,长一智。这件事提醒我要严把进货关,加强产品质量自我管控,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林仲梁说。
以身作则长远发展
林仲梁坚持商品明码标价,拒绝贪图假冒伪劣产品的高额利润,欺骗消费者。他长期诚信经营也赢得了消费者信任。2015年初,一个客户前来购买由PVC管接头配件,由于疏忽大意,规格型号弄错,林仲梁多收了40多元,事后他想退钱给客户,但不知对方姓名、地址、电话,只记得对方是电信局下的一个承包商。经过多方打听,林仲梁找到该客户,诚恳地向对方道歉,退还多收的钱款。
两年前,林仲梁从广东某电器厂购买了一批电器,都是按以往正规手续进货,价值1万元。货物验收时发现这批产品跟以往的质量不一样,与厂家联系时,得知对方倒闭了。家属得知这件事,非常伤心,他安慰道:吃亏是福,我们又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不要伤心了,只要我们不卖假货,有顾客就有钱赚,如果我们把这批货卖了,失信于人,只有关门了。
对于林仲梁而言,以诚待人,诚信经营是基本的原则。30多年来,林仲梁从未被消费者投诉过,在工商界获得了好口碑,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他历任漳平市个私协会副会长、城区分会会长职务,在个私协会会员中起到了诚信经营的带头作用。他认为仅靠个人诚信经营还不够,要以个私协会为平台,联合诚信经营的同行,在行业中起好带动示范作用,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诚信待客。
在经营中,林仲梁坚守诚信原则,在做好自己事业的同时,不忘回报社会,发动个协会员积极捐款捐物,多次带领个协会员慰问光荣院,福利院,聋哑学校。“诚信是经商的基本原则!无论过去将来,在经商道路上,每一个商人都要一如既往的诚信经营,热情待人,依法纳税。”林仲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