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中央苏区发展大讲堂第七十七讲举行

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本报讯(记者 王尚华)6日上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专题学习会暨中央苏区发展大讲堂第七十七讲。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洪仕建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报告。市委书记李建成主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国旺等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参加。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简称《政务处分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为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好《政务处分法》,省纪委监委专门成立了宣讲团,分赴全省各地开展宣讲。会上,洪仕建深刻阐释了《政务处分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深入解读了《政务处分法》主要内容,并就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报告内容丰富、脉络清晰,既有理论深度、又有生动实例,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针对性。

李建成在主持讲话中指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政务处分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推动法律要求真正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把执行《政务处分法》与落实市委3号文件统筹起来,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持续建设好、维护好闽西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对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严肃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上当表率、作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