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倒几车“垃圾” 结果被起诉


“检察官同志,我就在永定区内转运了几车垃圾怎么就构成刑事犯罪了?”7月22日,在看守所里的吴某某懊悔地说。

原来,此“垃圾”非彼垃圾,吴某某和王某某分别以每车运费50元、200元的价格将原本被非法倾倒在永定区高陂镇境内的危险废物运往他处倾倒,吴某某非法转运倾倒危险废物约355吨,王某某非法转运倾倒危险废物约40吨。经司法鉴定,吴某某、王某某非法倾倒的工业固体废物均为危险废物,其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管理、处置的规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其行为已然触犯刑法。

王某某和吴某某案是永定区检察院办理的固体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中的其中一个案件,在固体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中二人均只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但是他们犯下的罪行仍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日前,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吴某某、王某某提起公诉。

(通讯员 王永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