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冒名者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被顶替者又将如何伸张自身的权利呢?
【问】黄先生:对于众多的平民学子来说,高考仍然是改变命运的重要契机,但频频爆出的冒名顶替事件,盗走的不仅是别人的身份和成绩,更是别人的人生。那么,冒名者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因为被顶替而改变命运的人,又将如何伸张自身的权利呢?
【答】马丽娟(上杭县检察院检察官):《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冒名者盗用了他人的身份,窃取了本该属于他人的求学机会,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和受教育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第一款规定,被顶替者可以要求冒名者一是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二是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目前,刑法并无对冒名顶替行为认定为犯罪的条款,顶替者不会就顶替行为承担直接的刑事责任。但在冒名顶替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涉及伪造或变造身份证、户籍、录取通知书,将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通讯员 钟兰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