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生态司法市域样本 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本报讯(记者 曾燕福 通讯员 刘丹)近日,长汀、武平、上杭、连城、永定五地县级人民法院联合签署框架协议,加强协作联动,共同推进生态司法护航客家母亲河——汀江流域治理和保护。这是我市政法系统协力打造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新格局,护航汀江流域绿色发展的一个具体行动。
作为我省首批列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城市之一,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通过法律服务、生态公益诉讼、生态审判等方式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司法机制,打造生态司法的市域样本,为打好打赢生态环保攻坚战、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龙岩片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注重高端谋划。连续五年将生态司法改革项目列入社会治理体制改革重点项目加以推进。今年市委政法委又将“生态司法的龙岩样本”确定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区域特色项目进行重点打造。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生态环境案件448件,其中,盗滥伐、失火等林业刑事案件171件250人,非法采矿犯罪案件16件25人。试点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环境资源领域诉前检察建议165件、提起公益诉讼12件,督促恢复林地、复垦耕地729余亩,有力助推了生态环保攻坚战。
注重前端预防。推动建立县乡村三级涉生态纠纷化解网络,挂牌成立生态环境审判、检察巡回办案点、法官、检察官驻村工作室及司法服务点81个,聘请337名生态司法联络员、调解员参与化解,2019年以来诉前化解各类纠纷97件。开展“无讼无访林区”建设工程,在县级成立“涉林纠纷诉前调解中心”,乡镇成立调解办公室,建立有效的“诉调衔接”平台,实现矛盾化解关口前移。
注重中端聚力。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全市法院、检察、公安、国土、林业、环保、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协作建立生态司法联动机制33项,在案件信息共享、执法司法联动、教育培训联办、公益诉讼联席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形成执法、司法生态保护合力。
注重末端治理。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法院、检察、公安、林业等联合出台复绿补种工作意见,法院、检察院定期会同林业等生态执法部门开展判后监督检查,督促当事人治理污染、生态修复等整改措施到位。2019年以来,认真落实适用复绿补种案件85件,修复受损林地1199.33亩。持续探索环境污染、矿区破坏修复模式,修复土壤污染面积 73.12余亩。
注重全端协作。龙岩市中院联合厦门、漳州、泉州中院签署《关于推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四地法院护航九龙江流域的生态司法协作框架意见》,武平县检察院联合广东、江西两省四个县检察院签署《闽粤赣边“三省五县”检察机关及河长办生态保护区域协作实施意见》,建立涉流域案件跨区管辖、协作联动对接、生态执法司法会商通报等机制,实现生态保护跨区联动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龙岩法院生态司法保护模式被中国法学会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市中院被确定为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5个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法院、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生态司法”工作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交流推介。公安系统创新开展红土“生态警务”,检察系统创新“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机制,打造服务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被确定为“福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