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树,不是你想买就能买的
4月23日,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出庭支持公诉。一审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林某雄当庭宣判,判处林某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
事情是这样的:2014年5月,广东籍被告人林某雄到龙岩市永定区,购买4株野生红豆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并安排工人将购买的4株野生红豆杉移植至家门口种植,但均未种活。同年9月,公安机关对林某雄立案侦查。2016年2月对林某雄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两次对其进行依法传唤,林某雄均拒不到案,后一直在逃。2019年12月20日,林某雄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20年1月3日经永定区检察院批准对其进行逮捕。
永定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被告人林某雄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移植4株野生红豆杉,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讯员 赖丽萍 廖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