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化推动人大 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本报讯(傅加斌 陈祺)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龙岩市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围绕两部法规草案修改稿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4月下旬,省人大法工委将召开论证会,邀请省直单位以及有关专家对《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论证稿)》进行论证。尔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项目序时进度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两部法规草案进行二审。

据了解,这两个立法项目已列入我市今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安排表,实行项目化推进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新时代新龙岩的关键时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按照市委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各项目联络员,把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三大年度工作计划转化为具体项目,统筹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四项职权和代表工作、人大领域重点改革任务等,按照项目化、清单式分解到分管领导和责任委室,通过落细落实每一个具体项目,有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在助推龙岩高质量发展上展现人大作为。

突出地方特色谋划立法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注重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本着顺应新时代要求、紧贴市委工作部署和呼应群众关切的原则,精心策划了立法项目3个、预备项目1个、调研项目1个。即将进行二审的《龙岩市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顺应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需求,极富地方特色,更好地发挥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优势和作用。

聚焦高质发展统筹监督项目。市人大常委会紧贴发展大局、紧贴民生福祉、紧贴群众需求,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全年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执法检查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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