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

增加七条措施促进企业复工稳产增产


2月下旬,长汀县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政策文件前提下,再增加7条措施,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加快推进企业复工稳产,鼓励企业增资扩产,促进长汀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长汀县促进企业复工稳产增产新举措,分为鼓励企业纳规上统、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奖励企业主辅分离、推进企业财务规范管理四个部分,共7条措施。

其中,鼓励企业纳规上统,对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和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属2020年10月以前快报新增的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年报新增的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4万元、4万元。

积极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对符合长汀县产业发展规划,上年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3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实施的增资增效扩产项目,2020年当年度生产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按照项目实际完成主生产设备投资额(财务审计单位审计数及相关部门实地验收为准)的10%给予奖励。2018年以前投产且2020产值正增长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全年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2019年为基数,超过部分县级财政实得金额返还企业,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长汀县奖励企业主辅分离,对新上限的主辅分离企业,当年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的,在新增规上限上企业奖励基础上,另外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此外,长汀县通过对规上工业企业统计(财务)人员、规上服务业、限上商贸企业财务人员以补助的方式,推进企业财务规范管理。 (通讯员 陈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