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中小企业和个体户
疫情期间房租这样减免
本报讯(记者 林阿玲 通讯员 李旭琴)为抗击疫情稳经济,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助力加快恢复生产经营,近日龙岩市财政局发布通知,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龙岩市级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可减免相应的房租。
通知指出,租金减免政策的适用主体为承租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主体实行免收2020年2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减半收取3月份、4月份房租(含摊位费),5月份后视疫情情况再定。承租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向具体的出租单位提出申请,出租单位应与承租户签订减免租金协议,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租金减免工作由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和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分别组织实施并进行具体监督。市直有关部门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本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租金减免情况报送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