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不见面” 在线调解化纠纷
疫情防控“不见面”在线调解化纠纷
“疫情期间,法院用这种简单快捷方式主持调解案件,是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好办法……”2月18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坎市法庭江晓冬法官,成功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既保障了当事人更好地行使诉讼权利,又满足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护自身人身安全的需求,做到防疫、司法服务两不误。
据悉,原告卢某来在2020年1月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法院提交起诉书起诉被告卢某某,要求其归还借款142000元及并支付利息。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仔细翻阅了卷宗,认为案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双方当事人因受到疫情影响,无法在原定开庭日期到法庭参与庭审。眼看原定开庭日期就要到了,承办法官为了能尽早为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便询问了两人关于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进行调解的意见,双方听了之后均表示同意。
注册、组织调解、提出调解方案、双方同意签字……短短45分钟,通过法官在线主持,双方成功达成和解协议,卢某某分期归还卢某来借款,卢某来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该案圆满地落下了帷幕。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永定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断拓宽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渠道,积极推行在线调解,确保案件庭审有序推进,实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通讯员 陈立烽 刘梅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