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冒领社保金后果很严重


□ 刘永良

在参保人员去世、失踪或被判刑而丧失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后,一些参保人员的家属不按规定申报终止或延迟申报,想“钻空子”继续从养老金账户中提取养老金,这种冒领养老金的行为看似“占便宜”、实则会“吃大亏”,是骗保行为,被发现后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针对这一情况,2019年7月以来,永定区人社局、永定公安分局联合开展了打击骗取社会保险金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到上月31日,共追回冒领养老金67.47万元。

众所周知,社会保险基金是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的“养命钱”和“救命钱”,社保基金的安全是千家万户最基本的保障。然而,一些单位和个人法律意识淡薄,采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危害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损害了广大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打击社保欺诈犯罪,不但需要人社部门和公安机关健全基金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提高对社会保险欺诈的发现、查处和防范水平,更需要广大参保人员增强社会保险诚信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和配合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犯罪行为,共同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

以往,骗取、多领、冒领社保金或社保待遇只是违规行为。如今,这些行为涉嫌违法,当以诈骗罪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法律明确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按照诈骗公私财物行为定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上可见,骗取养老金被发现后果很严重,个别人千万不要因为一时贪图“小便宜”而“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