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得“福利” 快速通道提效率

——龙岩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推进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机制


□通讯员 廖胜男 梁辰

“经过检察官、我的辩护律师的多次会面和解释,我想通了,我认罪也认罚……”日前,在一起非法运输制毒物品案件的审判中,被告人林某某做完陈述后,低下了头,而在坐的检察官则长舒一口气。

“我要上诉!”就在数日前,被告人林某和王某因为非法运输制毒物品,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罚金3万元。两人以不知道所运输物品为何物为由提出上诉。一起面临二审终审的不服判案件即将酝酿,却在短短的5天后,经过龙岩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审查把关、释法说理,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林某某承认犯罪事实,主动缴交罚金,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从而宽严相济,获得“认罪认罚的福利”,改判为有期徒刑七年。

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给予从宽处罚,是司法改革中的重大举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后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依法及时有效惩罚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公平正义、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统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上月31日,在接受采访时,龙岩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张润江介绍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社会意义、法律意义。

那么如何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呢?龙岩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办理路径。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为契机,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分组前往各基层院落实该项工作,全力推动两级院强力部署推进。市检察院在2019年9月组织召开认罪认罚从宽机制推进会,总结分析问题、部署任务,对适用情况实行每周通报制,目前已通报8期。

龙岩市检察机关认真抓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落实,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开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确保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合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及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多个诉讼环节,涉及公检法司等多个部门,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切实履行配合、制约之责,联合制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及值班律师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积极推动精准量刑,区分认罪认罚不同阶段提出差异化量刑建议。

非法控制土石方工程、瓶装液化气市场,建立“地下执法队”,插手经济纠纷,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2019年5月27日上午,新罗区人民法院对林某金、倪某辉等29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进行公开宣判。“有32名被告人、51名辩护人、101册卷宗的案件在两天半内结束法庭审理、7天内下判,极大地提高了庭审效率,且法庭宣传教育效果显著。”经办的检察官对庭审过程评价道。

这次认罪认罚走出的“司法快速通道”,得益于新罗区检察院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在办理上述林某金等人涉黑一案中,公检法三家会商达成共识,积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落实程序保障。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及时与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沟通,促使23名被告人认罪认罚,还带动了未认罪认罚的其他2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4名被告人承认大部分犯罪事实。该案在二审程序中,市检察院也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