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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分乡村在垃圾处理问题上仍存在一些不足,市政协委员建议:
多措并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记者 施薇 刘玉荣 通讯员 赖文光
近年来,在环境整治大背景下,我市以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建设作为载体,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然而,致公党龙岩市委员会关注到,因受经济状况、地理位置、群众生活习惯等影响,我市部分乡村在垃圾处理问题上仍存在一些不足。为此,在2019年的“两会”上,提出了关于《解决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难题的建议》,这个提案在当前的环境下可行吗?12月27日以来,记者进行了采访。
现状 垃圾治理面临三大挑战
致公党龙岩市委员会在提案中指出,目前,农村垃圾治理主要面临三大挑战,一是群众环保意识薄弱,垃圾随意乱扔、随处焚烧现象普遍,不少村民的卫生意识较为落后,常常按照就近原则处理,将垃圾随意倒在河边、路边等较空旷地段,致使垃圾成堆,成为制约农村垃圾处理的主要因素,而这些垃圾或长期暴露在外或就地焚烧,严重影响着农村的发展和村民的身体健康;二是垃圾治理经费不足,各种机制有待完善,不少地方农村垃圾处理费用没有列入财政预算,资金投入难以为继。另外,因农村垃圾范围广、处理任务重、清运处理困难,导致转运费用压力大,多数乡镇无力承担。
此外,垃圾缺少分类,垃圾资源再利用率低,一些可回收的垃圾因为没有专业的回收队伍和回收机构,通常伴随着餐厨垃圾和一般生活垃圾一起收运,然后进行填埋。同时,越来越多的玻璃、陶瓷制品废弃物也为垃圾处理带来新的难题。
建议 多方参与解决垃圾问题
“农村垃圾治理不应成为乡村振兴的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刻不容缓。” 致公党龙岩市委员会委员认为,只有通过多方参与,才能将农村垃圾问题真正解决好。
对此,致公党龙岩市委员会在提案中建议,应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从源头上减少垃圾污染,同时强化乡、村、组和个人的卫生评比,采取张榜公布和授予牌匾、发奖金等奖惩方式,激励村民主动参与。还可采取“农户一次分类+村保洁员二次分类”的垃圾分类模式,促进垃圾资源再利用,并建议各村单独或与邻村联建阳光堆肥房。
应拓宽渠道,多方筹措垃圾处理经费,可通过采取“县乡补助一点、村级自筹一点、社会筹集一点、农户缴纳一点”的方式,筹集农村垃圾治理资金,也可通过将村建站、河长办、路长办人员及设备、信息等资源进行整合,形成一个综合的管理系统,将各单位相关资金进行集中使用。政府也可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
此外,还应健全长效垃圾处理管理机制,不仅要完善农村垃圾处理日常保洁、清运和管理等制度,还要制定垃圾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扶持政策和工程验收标准,配齐农村保洁员队伍,并将农村卫生管理纳入城乡一体化统筹管理等。
回复 积极配合解决农村垃圾问题
近年来,我市通过逐步完善垃圾处理终端建设,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推广垃圾分类、就近处理模式,积极引导社会企业参与农村保洁服务,加大资金投入以及强化督查和宣传等,着力解决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难题,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受多方因素的影响,屡禁不止的垃圾问题也困扰了相关部门,三位委员的建议引起了这些部门的重视。
市住建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加快实施《农村宜居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组织人员深入村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调查,结合我市实际起草《龙岩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规定》,切实提高乡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同时,将会把委员们提出的建议应用于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将会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列入年度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工作内容,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并在政策资金上倾斜,在汀江流域生态补偿、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九龙江流域治理等方面项目资金安排给予重点支持。
市农业农村局表示,将继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膜回收利用,继续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持续巩固养殖业污染治理成果,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