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为职工办实事 期待24年房产证终办成

——龙岩供电公司配合推进福乐小区职工房改产权证办理


□通讯员 詹春艳 叶琼英

“一接到通知说可以领证,我立即赶来了。没想到还能在有生之年拿到这本房产证……”12月15日上午,龙岩供电公司综合服务中心统一领取了该公司福乐小区24户职工房改不动产权证,并第一时间通知住户领证。

住户在时隔24年后,终于取到了期待已久的不动产权证。

福乐小区4号楼为龙岩供电公司单位职工的集资建房,1995年4月竣工。因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缴清土地转让费,有关单位无法办理转让手续,整个地块无土地证,因此影响办理房产证进程,房改手续先后历经3次努力推动后仍无法完成。因此,福乐小区4号楼职工住房的房产证办理成了公司为职工办实事项目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2018年底,龙岩市领导责令原开发公司的直管部门市发改委牵头办理此事。龙岩供电公司立即将福乐房改项目列入该公司2019年年度重点工作,做好日常通知、收集材料意见和政策答疑,每周跟踪进展并协调解决所遇难题。

2019年年初,该公司综合服务中心经与市发改委联系并咨询办证程序,配合市发改委进行房屋测绘、落实建房费用结算、税费补交等工作,于2019年1月将24本不动产权证办到了龙岩供电公司名下。

该服务中心主任林瑜介绍说,“这个项目难在从龙岩供电公司过户到具体职工住户的程序上,查找福乐小区让售地基合同和代建合同原件等原始材料更难。为了查找这些凭证材料,我们在档案室内就泡了一个多月。”

“多番查找,福乐小区让售地基合同和代建合同原件还是未能找到。”该服务中心房产地产专责叶琼英说。龙岩供电公司转变思路,联合福乐小区内闽西日报社等多家共建单位向市发改委反映合同原件情况,并得到了“可在《闽西日报》登报申明相关证件遗失”的解决办法。

一环扣一环。合同原件问题解决了,随后便是过户材料及信息等核对和填报。综合服务中心迅速组织住户填报房改申请表,协同党委组织部、财务部、监察部、审计部等对本单位房改申请人当时的职称(职务)、工龄等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告示。其间,就相关用户个例等特殊因素而影响房改解决方式进行协调,确保员工房改利益最大合理化。

为加快办证进度,龙岩供电公司加班加点进行产权证转移办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最终,在历经10个月后,市房改办终于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了同意房改办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