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管好用好项目“身份证”
□ 廖志添
公民有身份证,身份证必须管好用好,否则会有麻烦。项目也有“身份证”,也要管好用好,否则也会有麻烦。项目“身份证”就是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
绝大多数项目单位对项目“身份证”管理和使用是重视的,但也有不足。一是重复办理。类似“一女二嫁”现象,导致同一项目拥有众多代码,带来混乱;二是过早办理。给项目赋码,类似孩子出生后才能上户口一样。但一些项目业主以向上争取资金急需“身份证”为由,在项目不成熟时匆匆取码,之后让项目躺着睡觉,到审批时遇到政策变化,导致项目无法审批和实施,从而带来尴尬;三是贪大求全。有些项目单位不是以项目为基本单位申请项目代码,而是贪图一时的简便,把众多项目打包申请,类似集体户口一样,出现众多项目拥有同一个“身份证”。
给项目办理“身份证”,这是“互联网+政务”发展趋势。《政府投资条例》规定,当项目涉及秘密时,方可不在全国投资项目审批与监管平台体现项目信息;换言之,绝大部分的项目必须办理“身份证”,否则就是违法。全国投资项目审批与监管平台的建设单位是国家发改委、省级发改委,使用单位包括行政方和项目单位。为加强项目管理与服务,该平台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了行政部门全覆盖。项目单位也有责任,必须将项目真实信息及时输入,以便行政部门实时监测;否则,给予列入信用黑名单并实施相应惩处。
对于地市级以下的行政方,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行政方与行政方、行政方与项目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于项目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综合项目服务窗口同志要认真指导项目单位通过“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提出办理项目“身份证”申请,要帮助项目单位经办人寻找丢失的项目“身份证”。对于各行政方,行政服务中心要在红旗窗口评比制度中引入使用投资项目审批与监管平台的内容,严格督促各审批窗口人员输入准确的项目“身份证”信息,为提高项目管理与服务水平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