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法院完善机制 提质推进执行过程


12月4日,两起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案在永定区人民法院宣判,判决卢某锋犯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决卢某玲犯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案,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这是永定区完善机制,提质推进执行过程的一个剪影。

今年以来,永定区在推动执行进程中,注重完善三项机制。他们完善重点案件督办,回应民众期待,聚焦长期未结案件办理,强化源头治理。强化信访规范管理,专人专职负责执行信访工作,落实“执行信访接待日”制度,确保“有访必接、有访必录、有访必结”,有效化解执行指挥平台交办的21件信访件。他们发挥询价议价作用,入驻2家拍辅机构,挂网拍卖标的147件,拍卖成交29件,成交金额2492.81万元。充分发挥指挥中心服务、监督、管理职能,常态化运行“执行110”机制,建立实时联动的24小时备勤和应急处理机制,针对举报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行踪下落及时登记、快速出警,共接到举报电话69个,累计出动干警85人次,拘传16人、司法拘留10人。 

(通讯员 赖守铭 李汉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