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本报讯 (记者 蓝明丰 石芳) 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罗发信关于《龙岩市河长制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草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德槐关于提请余学斌代理龙岩市监察委主任职务的议案的说明,审议了该议案和关于余学斌同志代理龙岩市监察委主任职务的决定(草案),经表决决定龙岩市监察委副主任余学斌代理龙岩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此前,还召开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主任会议,同意将关于提请余学斌代理龙岩市监察委主任职务的议案、关于余学斌同志代理龙岩市监察委主任职务的决定(草案)、《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草案)》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