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暴力”讨债团伙覆灭记

——永定警方侦办卢某耀等人犯罪团伙案始末


□ 通讯员 张筱晨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成功查处一个用恐吓、威胁等手段来“讨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永定区人民法院日前经过审理,对涉案人员作出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卢某耀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卢某翔有期徒刑两年、被告人王某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三名被告人和廖某华(还涉嫌另外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人纠集在一起,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永定城区及周边乡镇多次实施“软暴力”讨债,威胁、恐吓、滋扰他人,扰乱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成立公司放高利贷 为暴利使用“软暴力”

2018年3月至8月期间,放贷人廖某华与卢某耀以个人和“永定鼎信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的名义,按日息1%,并预先收取10%的违约保证金、10%的首期利息及家访费若干等形式,进行高利放贷。

“一万元一天一百元,利息10天结一次。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他们的规定及时交付利息,他们就采用一些非法手段来威胁借款人。”这些情况在民警走访群众后逐渐清晰。

为保证高额利润得以实现,卢某耀还雇请了卢某翔、王某源等人帮助永定鼎信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催债。这伙人采取打电话威胁恐吓、口头威胁的方式向借款人催债。

对无法归还本金及支付利息的借款人,他们就采取公开张贴借款人持借款协议的照片、微信发送他人逼债殴打致伤视频等方式,给对方施加压力。

此外,他们还上门滋扰、纠缠借款人及其亲属,给借款人造成强烈的心理恐惧,威逼借款人偿还高额利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跟随他们上门收款,有公开张贴借款人手持借款协议的照片 ,还有就是打电话骚扰借款人。

自制规则出借“砍头息” 借款人无法偿还高利息

2018年6月21日至7月21日期间,黄先生多次向鼎信公司的工作人员廖某华和卢某耀借款,至今还欠廖某华本金20000元,后黄先生无力偿还本金和利息,卢某耀等人便多次打电话威胁、恐吓、上门滋扰黄日耀。2018年8月,卢某耀多次电话发短信和发微信威胁恐吓说:“我们有办法找到你的啊,砍死你,不相信你可以去打听一下。”随后,卢某耀通过微信发送他人逼债殴打致伤视频给黄先生进行威胁。他们的讨债行为给黄先生带来巨大的心理恐惧,造成精神压力,严重影响了黄先生一家人的正常生活,迫于无奈,黄先生一直不敢回到永定,只能长期呆在厦门。

“该团伙采用电话、微信或上门进行威胁、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方式,多次对多名被害人及其家属催讨,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经办民警介绍案情时说。

警方快速立案抓捕 “软暴力”属涉黑恶犯罪

收到线索后,永定警方立即上足警力,成立专案组,从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专案组成员针对该案浮出水面的个案不多的实际情况,从嫌疑人的资金流入手寻找其他受害人,从而深挖隐案。根据调查的情况,2018年10月,永定警方将卢某耀、卢某翔、王某源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今年3月6日,永定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三名被告提起公诉。随后,永定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卢某耀、卢某翔、王某源三名被告人应对各自单独或共同实施“软暴力”讨债“软暴力”讨债寻衅滋事的具体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为此,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刑罚。

“软暴力”手段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特征”,卢某耀这伙恶势力多次以恐吓、威胁、纠缠的手段,向受害人讨债,他们的行为严重扰乱了老百姓的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在永定警方的努力下,法律对他们公正的判决,也为当地百姓除了一个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