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五”格局实现监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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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如何使监督更加有效,确保落实不落空、到位不缺位,新罗区推出“三三五”格局实现监督“全覆盖”,质量提升、效果明显。

联动发力——

“三位一体”监督凸显质效

“县级纪委没有单设执纪监督室,大部分监督工作都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承担,监督工作‘统’的功能弱化,力量分散,人手不足矛盾凸显。”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简健文分析说。

为破解这一难题,今年下半年,新罗区纪委将机关纪检监察室和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划分为6个综合监督组,构建中枢调动、内外联动、全员行动“三位一体”监督格局。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党风政风监督室人员为联络员,实行组长负责制,统筹组内力量,合力办理管辖范围内监督检查、信访核查、巡察整改等工作。监督组还建立例会交流、工作报告等制度。

“监督工作仅仅依靠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必须和镇(街)纪(工)委、派驻机构联动发力。”简健文说,在开展党员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专项整治中,党风政风监督室发挥中枢调动作用,将任务分解到6个综合监督组,“司令部”“野战军”联动发力,监督质效凸显。

通过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梳理出党员未经组织批准指派参与宗教活动78人,除4人经组织批准保留担任江山石佛公事务管理外,其余74人全部清退,并给予通报批评4人,责令检查4人,批评教育1人。适中镇纪委责令4名党员退出理事组织,并将贫困户的集资款14.8万元退还给个人。

突破瓶颈——

“三项清单”明晰监督监管责任

纪委监委的监督力量有限,而监督对象数量众多且分布广泛,这个瓶颈怎么破?党委(党组)要做什么?职能部门要做什么?

“压实监督责任,必须抓住‘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党委(党组)作为‘关键少数’,要履行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也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汉明说。

为此,区委高度重视,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三项监督清单”,详细列出党委(党组)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清单10条21项,35个区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清单102项,镇(街)纪(工)委及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35项共95个监督事项。

“收到上级文件,一看是全面从严治党内容的,习惯性就想交给纪委书记去牵头落实。但翻看内容,里面清晰列出了党委应该履行哪些监督职责,瞬间感觉重任在肩,这文件必须自己抓落实。”一位乡镇党委书记道出了收到“三项监督清单”文件后的第一反应。

和该乡镇党委书记一样,“三项监督清单”的落实,也促进了区直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区卫健局和医保中心,主动履行监管责任,在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中,对21个公立医疗机构自立项目收费、叠加收费、重复收费和不按标准收费等问题开展清查,共发现违规收费项目171项,涉及金额12.9万元。

区民宗局开展党员参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问题整治,并将结果反馈至纪检组。……

截至目前,35个区职能部门都清楚了自己应该监管什么,明晰了监管责任。

指标设置——

“五个方面”评价聚焦主责主业

为了切实履行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镇(街)纪(工)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当好监督“带头人”,新罗区纪委监委制定了《新罗区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履职评价办法》。

《办法》评价指标设置聚焦主责主业,将纪(工)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履职评价与纪委工作紧密结合,分为协助党委(党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情况、执纪执法问责、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效果等五个方面48个评价指标,所有指标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设置“接地气”,针对性强。

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区委巡察中,发现有一些基层纪委有效履职较差。“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出现了“三转”回头现象。《办法》坚持“再监督”立场,精准发力,既不代替业务部门进行业务监管,也不干涉被监督对象公权力的具体运行。

“对担当精神不足、不敢坚持原则、监督不力、执纪问责偏轻偏软的,予以专项扣分。对评价靠后的将进行约谈,提醒督促认真履职。”陈汉明介绍说,《办法》将通报、约谈等手段充分整合,形成一整套“组合拳”,以严格的考核激励约束保证责任落实。

“强化监督责任,必须找准监督的职责边界,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既充分履职,又精准履职。”新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主任杨丹说,纪委监委必须突出监督的政治属性,落实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聚焦“监督的再监督”,通过明责、确责、履责、督责、问责,推进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党委(党组)和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断取得监督的新突破、新成效,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