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漠视群众的声音
□蔡庆阳
前不久,笔者回了趟老家,看到村办公楼的宣传栏里贴着一张村“两委”今年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的通报和明年计划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公示,并公布了联系电话、联系人。
老家的亲戚告诉我:“现在我们对村里的各项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都可以及时提出来,再也不用藏着掖着了!”笔者不禁为这种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老百姓的监督,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的做法点个赞!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群众的表达权,把各项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日益维护好群众的表达权,广大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也与日俱增。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群众的表达权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老百姓在公权力面前往往只能“哑然失声”。如:基层单位和部门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群众的真实想法是什么?他们愿意不愿意?喜不喜欢?在这些决策中,更多的是某些基层单位和部门的美好愿景和规划,至于能不能做?能做到什么程度?有没有效果?有的是“一厢情愿”,有的是没有下文,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听取群众的声音不够。
因此,维护好群众的权益,首先要充分尊重群众发出的声音。保护好群众的表达权,是其主张利益的基础。在利益主体已经多元化的今天,利益表达,特别是来自最基层的利益表达,已经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其次,要让广大群众都享有平等的利益表达权利,有关部门应积极牵头,建立起组织化、平台化的利益表达方式,畅通群众“发声”的多种渠道。
另一方面,要注意不能让群众“说了也白说”,成为无效表达,假如群众的真实意愿虽然表达了,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却始终得不到落实和解决,长此以往,群众就会渐渐失去表达的信心。因此,千万不能忽视、漠视群众的表达权,一定要多让群众发声、发有效之声,如此方能切实维护好群众权益,为高质量的推进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