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倾倒危险废物两人摊上了大事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杨小东、王乐乐因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后果特别严重,经新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近日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对他们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十万元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五万元。

2018年8月,有人以每车1000元的价格,将固体废物交由杨小东在新罗区东城东宝山进行非法处置。杨小东将运输固体废物车辆带至东宝山的半山腰空地进行卸货中转,再以每车200元的价格雇请王乐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运至东城东宝山十矿下方、十矿上方、三矿井口3块坡地进行非法倾倒、处置。从2018年8月20日至8月27日,他们共非法倾倒和处置固体废物17车,平均每车32吨,总计544吨。经福建司法鉴定,这些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均为危险废物。王乐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并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被认定为自首,得到减轻处罚。

(通讯员 林宇田 林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