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 挖掘特色 整合资源

——我市积极引导民宿规范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记者 刘菲菲 石芳

通讯员 赖文光

青石板、鹅卵石、老木板、有花有树有果实,土缸青瓦的流水台灵动禅意……永定陈东乡岩太村的土楼民宿开门迎客至今,其古朴的外观和现代舒适的内饰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体验。

乡村价值正在回归,乡村旅游民宿市场潜伏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发展民宿经济是带动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也是推进我市全域旅游的重要支撑。市政协委员们纷纷通过提案,把脉民宿发展的特色路径及规范管理,为传统民宿改造升级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思考。

强化属地管理

鼓励出台标准

我市旅游资源丰富,不仅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景观,也有优美的自然景观,依托生态环境,也涌现出了永定陈东乡岩太村土楼民宿、富川一甲土楼度假村、连城培田古村落、长汀易思书院民宿等一批民宿。截至7月底,全市共有民宿127家,总投资45943万元,总面积29万平方米,拥有房间1817间、床位3418个。

据悉,目前,全市仅有永定区出台了民宿实施方案和民宿管理办法,即《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定区大力发展特色民宿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综〔2018〕105号)和《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定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政综〔2018〕105号)。

由于民宿业范围界定不清、法律规范滞后,涉及的监管部门较多。政协委员们认为,应加紧研究民宿行业标准,明确共享住宿的范围,从法规层面明确经营业主、网约平台、租住人员等责任义务和属地政府、有关部门职责等。

对此,市文化和旅游局表示,将加强属地管理,积极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国家已有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各县(市、区)民宿标准和《民宿管理服务规范》。同时,加强对民宿准入资格、质量控制和业务的管理,引导民宿规范经营、有序发展。

合理规划 整合资源 扩大宣传

为丰富民宿旅游内容,市文化和旅游局着力将民俗活动、农业体验、休闲娱乐等旅游元素与民宿有机融合,提高民宿文化品位和服务档次,目前已初见成效。该局起草编制了《龙岩市2019年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龙岩市旅游“七景区”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挖掘特色地方文化元素,鼓励发展民宿业,建设一批与景观相配套的特色民宿。同时,积极指导永定陈东乡岩太村土楼民宿融合客家文化元素与田园风光、农耕文化元素,增强乡村民俗文化内涵,留住过夜游客。

民宿是乡村振兴发展大市场、乡村致富大平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牢牢把握民宿发展机遇,正在深度挖掘现有旅游资源,出台相关的民宿扶持政策。今年2月份已完成2018年首届龙岩市“十佳民宿”评选,指导民宿经营户提升服务档次,丰富旅游内涵,增加文化品位,打造我市民宿的品牌形象。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矩阵作用,深化宣传合作,做好线上营销文章,并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旅游资源推广全域旅游资讯,开展线上线下营销,充分利用“互联网+乡村旅游”的营销模式,打造精品旅游路线,进一步提升全市乡村旅游的曝光率与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