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聚焦破解新农村建设“有新房无新村”——

强化规划引领 抓重点显特色


□ 记者 刘菲菲 石芳 通讯员 赖文光

“乡村振兴战略”蓝图已在新时代绘就,不仅顺应了农民的期待,也激励全市政协委员们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农村而有所作为,纷纷进村入户,深入调研,主动参与。

本专题将围绕我市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点、难点工作,聚焦“新农村建设有新房无新村”、“村民+大学生”、“民宿发展”等问题,梳理提案中的问题及建议,助力乡村振兴,让乡村成为人们的向往。

规划不足 管理滞后

农民生活富裕了,建了新房却没有新村,有新村却没有新貌,为什么呢?有市政协委员认为,主要原因在于“许多新农村建设追求‘面子工程’,没有做到因地制宜,而是照搬城市的广场、公园、亭子等模式。”他们认为部分乡村建设缺少规划,村庄管理滞后,与当地的自然风貌、历史文化及乡村生活特征脱节,致使乡村的特色逐步消退。虽然,农民建造了新房子,单独一栋一栋看着挺好,可整体看却不协调,造成“城不城、村不村”的尴尬局面。

市政协委员深入基层,实地走访,发现我市部分村庄建设村庄忽视了营造乡村特色风貌。一种情况是“有新房无新村”,村民只关注自家新建住房,怎么对自家有利就怎么建,村里对此也不约束,结果新房建得很漂亮,但布局混乱,更谈不上特色风貌。另一种情况则是“有新村无新貌”,整个村庄按照规划统一布局和建设,村民楼都是一个模样,没有展示本地乡村特色的新村新貌。

市政协委员在提案中分析了存在不足的原因,由于我市大部分乡村财力困难,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有限,导致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滞后,建设管理缺乏依据,制约了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加上,相关部门对于村民建房的审批管控不到位,基本仅对四至范围和建筑层数提出要求,而对建筑退让、建筑风貌、外墙、屋顶形式等对乡村风貌有重要影响的因素管控欠缺。乡镇的村管站或土管所,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无力对农村村民建房进行有效管理。

因地制宜 做实乡村规划

面对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协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提出看法与建议,希望从制度上保证规划的统筹指导地位,做好规划编制和规划。

“规划是龙头,必须强化规划引领。”针对乡村规划编制工作滞后的情况,九三学社龙岩市委员会建议:要加大规划编制资金投入,从乡村建设资金中专项列支用于乡村规划编制,利用三年时间力争做到乡村规划全覆盖,每个乡镇规划建设2-3个新农村示范村,做到以点带面。要做优做实乡村规划,结合地域、气候、民俗、产业特点等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规划成果要确定乡村建设用地、农民耕地、生态环保三条红线,同时将乡村公共设施用地、乡村道路用地、河道绿地等纳入规划的强制性内容,部分有历史文化建筑的村落还应该确定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紫线;编制程序上,要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村庄规划方案要获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认可,成为一个时期内村民建房的村约。

凸显特色 提升人居环境

乡村建设需要彰显特色,市政协委员们呼吁,村庄建设既要保护好农村原生态,又要承载起地方乡愁的记忆。乡村建设应依据村庄地形地貌和人文特点,使乡土文明融入现代文明,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的幸福指数,提高乡村良好的自然生态品质,而不简单的只是小微城市的“缩影”。

他们认为应突出乡村建设的重点,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农业有机废物处置、村容镇貌建设等工作。重点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从整治村庄环境入手,加大力度开展“厕所革命”,做好垃圾回收运送和绿化工作;解决村庄交通道路和排水排污、消防通道问题;利用原有学校改造为文化活动中心,有条件的村增设文体活动场所,实现美丽乡村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