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检察:助力修复生态 彰显绿色情怀


□通讯员 林宇田 郑晓娟

新罗区人民检察院一行三人日前又一次驱车来到红坊镇田心村叶婆坑,对这里一起非法采矿案件的补植复绿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再次提出规范要求。检察官说:“我们发了检察建议,这现场我们也来过几次,就是要三番五次地把检察建议措施落实到位,不然我们的工作就前功尽弃。”

恢复治理,检察建议有刚性

黄某等人在新罗区红坊镇田心村叶婆坑长期无证开采煤炭犯了罪,受到了刑事处罚,但犯罪现场中三亩多的毁林地面和裸露的矸场矸石依然在那儿,堆积如山的矸石,随时可能形成泥石流危及山坡坎下的几座民房。

检察院向区矿管办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促成该无证煤矿的生态恢复治理。

新罗区矿管办在表示积极履职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困难和问题,认为涉案矿山生态修复需要属地镇街及村民的配合,而且,还要委托第三方治理公司开展修复。

检察官走访矿管办、辖地红坊镇、第三方治理公司等,了解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操作流程、有资质第三方治理公司基本情况、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等。经多方协调,对修复方案、治理模式等达成共识,明确矿管和属地镇街的监管和后期的管护、验收等职责。

前期工作做好后,检察院召开由民行检察人员、新罗区人大、政协、矿业管理办公室、属地乡镇、黄某家属及金鑫矿业有限公司参加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会议,会上被告黄某家属现场委托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治理被破坏的矿山生态,并缴交了全部修复工程费用十三万多元以及恢复方案评估费五千元,矿管办和红坊镇人民政府均表态要严格监管,确保涉案矿山的恢复治理的开展并验收。

会后,检察官还多次到叶婆检查生态治理的情况,当发现有些树苗已枯死,当场要求补种。目前涉案矿山生态得到很好的修复治理。

企业搬迁,检察建议出效率

龙岩创洁环保制品有限公司是一项环保工程。目前在新罗区雁石镇新建了30多亩的厂房,投资了2000万元的设备。厂房宽敞,屋舍俨然,经验收,废水、废气、噪音、固体废物环评全部达标。业主感慨地说,这个厂从建成到搬迁并不容易,有这样效果和效率,周边群众满意,地方政府满意、监管部门满意,我们业主自己也十分满意。

这是一家私营企业,承接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炉渣。用的是湿法工艺,通过水分离出铁渣、铜渣,分选后的尾渣制成再生砖块。

然而在一年前,这企业处在新罗区铁山镇的河边,却是个环境污染老大难。沉淀池池水直接外排,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至河里;炉渣堆积如山,有倾泻至旁边河里的危险;环卫措施简陋,转运作业粉尘飞扬,常见散漏。

新罗检察院发现后,向区环保局、环卫处、水利局、铁山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罚款、整改。业主整改,现场炉渣均用厚实雨布遮盖,基本能隔绝雨水;靠近河边的堆渣及时清除,等等。然而措施不少,但只是暂时有效,一劳永逸的措施是搬迁。

业主虽在异地新建了炉渣综合处置的项目,但搬迁工作也耗时费力。办案检察官多次到公司实地及有关单位了解情况,认为该案涉及转运炉渣量大、运输路程较长,且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尚未完成,等等,需要环保、水利、环卫、属地镇街多部门协作和支持,便主动牵头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现场解决问题。预计要一年时间的企业搬迁,半年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