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期盼


龙岩市优秀班主任,龙岩高级中学八年级年段长李小华老师在和部分同学讨论初中学习和生活中碰到各类疑问。  记者郭亦斌摄

核心提示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家第一个聚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文件,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了哪些要求?有什么具体举措?让我们一起去看看。

总体要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进入新时代,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正在由“有学上”向“上好学”加速转变,亟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对此,《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强化教师队伍基础作用,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素质教育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一些学校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为着力解决素质教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意见》提出坚持“五育”并举,在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举措。

——突出德育实效。《意见》提出,完善德育工作体系,认真制定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

——提升智育水平。《意见》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各地要加强监测和督导,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强化体育锻炼。《意见》要求,除体育免修学生外,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不得发放毕业证书。开齐开足体育课,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鼓励地方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运动场所。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体育服务。精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全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增强美育熏陶。《意见》提出,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专业艺术人才到中小学兼职任教。支持艺术院校在中小学建立对口支援基地。

——加强劳动教育。《意见》提出,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创建一批劳动教育实验区,农村地区要安排相应田地、山林、草场等作为学农实践基地,城镇地区要为学生参加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践等提供保障。

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课堂是学生学习的场所,是育人的主渠道。《意见》提出要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变单纯的满堂灌填鸭式教育为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推进课堂革命,让学生在学校在课堂上学得活一点,实效大一点。

优化教学方式。《意见》提出,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教师课前要指导学生做好预习,课上要讲清重点难点、知识体系,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

加强教学管理。《意见》提出,省级教育部门要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市县级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形成教学管理特色。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

完善作业考试辅导。《意见》要求,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从严控制考试次数,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意见》提出,免费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提供优质学习资源,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强信息化终端设备及软件管理,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

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有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才有高质量的教育。对此,《意见》提出,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意见》提出,以新时代教师素质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导向,改革和加强师范教育,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定期开展教学素养展示和教学名师评选活动,对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意见》提出,各地要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做好编制核定工作,并制定小规模学校编制核定标准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寄宿制学校提供生活服务的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加大县域内城镇与乡村教师双向交流、定期轮岗力度,建立学区(乡镇)内教师走教制度。进一步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完善教师岗位分级认定办法,适当提高教师中、高级岗位比例。

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意见》提出,制定教师优待办法,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旅游、住房、落户等优待政策。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对在乡村有教学任务的教师给予交通补助。

提升校长实施素质教育能力。《意见》提出,校长是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经常深入课堂听课、参与教研、指导教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领导力。

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教育的重要性在每一位家长心中都是最为重要的。对此《意见》提出,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创造条件。

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意见》要求,国家建立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修订和实施监测机制,完善教材管理办法。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意见》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稳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级统一命题,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得制定考试大纲,不断提高命题水平。

健全质量评价监测体系。《意见》要求,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国家制定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坚持和完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建立监测平台,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发挥教研支撑作用。《意见》提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理顺教研管理体制,完善国家、省、市、县、校教研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应独立设置教研机构。明确教研员工作职责和专业标准,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

激发学校生机活力。《意见》提出,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自主设立内设机构,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聘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管理使用学校经费等。各地要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

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意见》要求,保障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经费支持力度。实施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整合建设国家中小学生网络学习平台。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重点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打造“乡村温馨校园”;加快消除城镇大班额,逐步降低班额标准,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

(记者 罗玉文 曾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