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湖“清四乱”为抓手 全面落实河长制


本报讯(记者 曾燕福 通讯员 谭红)受近期暴雨天气影响,大量的枯木杂草、漂浮垃圾等残留物堵塞河道,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近日,上杭县泮境乡组织各村保洁力量立即对本辖区内河道开展“家庭大扫除”,聚力护家园。这是我市各地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清四乱”的一个具体行动。

去年以来,为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确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河湖“清四乱”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治措施,深入推进全市河湖“清四乱”工作全面发展。

全市各级河长高度重视河湖“清四乱”工作,将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充分用好河(湖)长制工作平台,统筹河湖长制成员部门力量,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形成了“河长挂帅、水利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实行拉网式排查、进度月报、明察暗访相结合等工作方法,大力推进“四乱”问题排查摸底、整改销号——

充分利用3个市级流域河段长分别组织召开的九龙江、汀江、闽江流域河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对河湖“清四乱”工作进行现场推进;市水利局、河长办结合水利安全和汛期检查,分别对挂钩县的河湖“清四乱”工作进行具体推动落实;市河长办联合市水利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市7个县(市、区)河湖“清四乱”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

随着河湖“清四乱”行动的深入推进,全市各地自我加压通过河道警长巡河、河长通随手拍特色工作机制,以及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重要水库进行摸排,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做到发现一处及时清理一处。

按照河湖“清四乱”行动方案制订的标准,我市紧盯问题台账,真刀真枪地解决问题,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达标一处、销号一处,对新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的问题,随时发现、随时整治,着力控增量。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及上级检查暗访到河湖“四乱”问题483处,已整改销号478处,销号率为99%。

敢于动真碰硬,啃硬骨头。全市各地将河湖“清四乱”与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相结合,借助法院、检察机关力量,对一些难拔的“钉子”、难啃的“硬骨头”及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公安机关,创新三级“河道警长制”;检察系统,以案为鉴,强化监督,其中,新罗在全省率先建立“一河一检察官”制度;法院系统立足服务“河长制”精准施策,建立涉水资源案件立案审判执行“三优先”机制;司法系统积极探索“生态司法+”河长制的融合机制,为推进河湖治理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形成了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力度摸清和清理整治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并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