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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传统村落保护:
措施卓有成效 工作成果斐然
□ 记者 张梓睿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此次共有2666个村落被列入名单,其中福建省有265个村庄榜上有名,我市有35个村庄入选,这是我市近年来大力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
1日,记者来到市住建局,采访了解了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是如何开展,取得了怎样的成果。
多年保护发展 成果斐然
市村镇建设管理站的卢站长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念,遵循“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传承发展、注重民生、稳步推进、重在管理”的方针,坚持保护和发展并重,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历史遗迹、文化遗存的基础上,将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同宜居环境、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优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实现了我市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级传统村落68个,省级传统村落69个,市级传统村落84个。经过多年保护和治理,我市传统村落呈现出产业带动型、旧村整治型、历史文化保护型、生态宜居型、乡村旅游型等典型发展形态,涌现出了永定湖坑镇南江村、下洋镇初溪村,新罗万安竹贯村,连城宣和乡培田村、庙前镇芷溪村,上杭太拔镇院田村,长汀古城镇丁屋岭村,漳平双洋镇东洋村等典型村落,其中培田村入选全国最美乡村,南江村入选全国最宜居村庄。”
工作方法多样 卓有成效
成果斐然的背后,是我市所采取的众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市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领导小组,出台了《龙岩市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并按照《城乡规划法》以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编制了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为我市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目前我市各传统村落按照规划,加大保护力度,积极开展古建筑维修,完善配套措施。此外,我市还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多重载体上,大力宣传保护利用古村落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保护古村落的良好氛围。”卢站长说。
同时,为了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我市积极推动历史建筑普查、定线落图和挂牌建档工作,委托厦门理工学院进行全市历史建筑普查,共有7290栋历史建筑和152个风貌区列入保护名录,包括了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的传统村落建筑,以及其他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同时设立保护标准,实行挂牌保护。目前,我市已基本完成全市历史建筑定线落图工作。
“市里还积极保障相关要素,近年来,我市累计获得中央和省级传统村落保护资金1.1亿元,优先将传统村落列入省级”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的美丽乡村建设,给予每村55-70万元补助;市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专项资金,维修80处左右古民居古建筑,指导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工作,现已累计完成全市1008处左右古民居古建筑维修,其中市级补助400处,带动民间资金1.8亿投入传统村落保护。同时,从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专项工作经费中“切块”,对35个重点传统村落每个村补助10万元(上杭县财政给予每个保护规划50万元补助),专项用于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配套补助。”卢站长说,“除了资金的保障,我市还积极组织对传统村落修缮、改造等施工工匠队伍的技术培训。举办多期技术培训班,有效提高施工工匠队伍的技术水平,为全市传统村落、古建筑的维修保护提供了大量的技术人才。”
带着问题思考 规划未来
“虽然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部分群众保护意识较差,重申报、轻投入,因专业力量不足和产权问题导致的管理体制不完善,古村落保护与新农村建设、旅游开发的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进一步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要点。”卢站长告诉记者。
据了解,我市将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在《福州古厝》序中所提出的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文脉,既要重视经济的发展,又要重视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精神,通过加快编制保护和发展规划,并按照保护规划目标,合理确定近远保护实施项目,科学安排建设时序,并组建专家组,参与保护规划制定、修缮改造项目决策、现场指导保护修缮工作等,学习借鉴福州、宁德等地先进做法。突出闽西地域特色把握好保护整治建设的具体内容和方向,重在恢复原有建筑风貌、名镇名村原始状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积极吸引文创团队重点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业”,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将传统村落保护与乡村发展结合起来,再通过宣传引导,使村民从“要我保护”变为“我要保护”;引导各村落成立管委会,制定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落实经费,强化管理常态化等方法来进一步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