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教诲


□ 陈 健

父亲晚年给我说了他在七八岁时遇到的一件事——

那是一个寒冬腊月的傍晚,阴冷的天晚得特别快。我们家开的家庭客店,住进了三位过客。他们中一位是货主,年约五十上下,是长年贩卖货物的生意人;其他两位约三十出头,身强体健,言语不多,是挑夫。农历快过年了,他们挑着漳州产的芦柑,于第二天凌晨启程,翻越彩眉岭去古田“赶墟”出售。

住进来洗漱,安顿妥当后,俩挑夫就进入房间歇息了,准备在第二天早点赶路。货主在天井整理着货物,将个别碰坏皮的芦柑挑出。突然,货主快步冲到挑夫休息的房间门前大声吼道:“你们快给我出来!”这一吼叫,打破了寂静的夜晚,也叫停了聚集在廊厅中做事以及谈天说地的人们,大家静静地看着货主,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俩挑夫打开房门,快速地来到货主的面前,忐忑地站立着。货主凶神恶煞地咆哮道:“你们给我听好,把吞到肚子里的东西给我吐出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俩挑夫面面相觑,不知所措。瞬间,货主顺手操起放在担子旁边的扁担,朝俩挑夫劈打过去,只听得“哎哟”、“哎哟”直叫。接着,货主又恶狠狠地骂吼道:“快老实说,你们是谁偷吃了芦柑?若不说,我就揍死你们。”

坐在廊厅里的人们这才明白,原来是货主在整理货物时发现芦柑少了,于是就认定是挑夫所为,不分青红皂白地对他们大打出手。祖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后,怕老板继续打人,于是就圆场道:“老板,别急,再细细找找,看看有没有落在什么角落……”

父亲告诉我,那时他还小,看到老板这么残忍地打人,心生恐惧。但也就是从这件事中警醒了自己,在心里默默地立下了无论在何时何地绝不随意动别人东西、拿他人财物的“歪心思”,并努力培养自己不贪不占的“自制力”,使这种“自制力”成为自己的一种习惯。

父亲又说,长大成人尤其是学校毕业参加工作以后,面临各种诱惑,但自己始终明白,天下根本就没有免费的晚餐,天上也不会掉下馅饼。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那都是真正免费的,如阳光、空气、亲情、爱……然而,贪欲之心却如飞蛾扑火,焚身方休。一个人应不贪不占,以自己的品行赢得声誉,安稳过好日子,像《增广贤文》里说的:“守己不贪终是稳”。

父亲最后说,一个人要获得“利”,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劳动去获得。不劳而获的人可能有一时的快乐,但这种快乐有可能是建立在损害他人利益甚至是他人的痛苦之上的,不劳而获的人也有可能是做了亏心事,因为“心亏”,自己便常常心里提防着“东窗事发”而心神不定、寝食不安,这样得来的“利”不是享受,而是受罪。许多例子告诉世人,用不择手段不劳而获得到的快乐,最终是“利己必凶终”或“利人所有定遭亏”。因此,一个人只有依靠自己的诚实劳动,勤奋努力,才能心安理得获取自己应得的果实。

是的,父亲在几十年的工作中,不管在单位做具体的业务,还是做单位的分管、主管工作,不为诱惑所动,在诱惑丛中保持真我,放平心态,心诚度日。他一辈子就是这样一位在践行着“宽为人温良,有廉智、自持”的人……

今年七月,是父亲离开我们两周年的日子,但他的谆谆教诲,让我永生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