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 正


本报6月11日2版刊登的《我市公积金缴存基数马上调整了》一文数字出现错误,现予以更正。月最高缴存基数16053元计算时间“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应更正为“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月最高缴存基数17524元计算时间“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应更正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最高月缴存额=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17542元×最高缴存比例12%≈2105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4210元”,应更正为“最高月缴存额=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17524元×最高缴存比例12%≈2103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4206元”,最高月缴存额“提高358元”应更正为“提高354元”。由此给读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