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命毒师”是怎样被团灭的

——龙岩市检察院办理“蒋某增、蒋某勋制造毒品案件”始末


□ 通讯员 李加增

5月13日上午,经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蒋某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蒋某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下半年开始,蒋某增在购买大量的制毒设备和原料后,邀集其弟弟蒋某勋利用其哥哥蒋某森(另案处理)的竹制品加工厂生产毒品甲卡西酮(俗称“丧尸药”)。兄弟二人在金钱诱惑下,铤而走险,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绝命毒师”又是怎么被团灭的?6月13日、14日,笔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竹制品厂的“神秘车间”

简易搭盖的顶棚,散乱堆放的毛竹,生产的竹制品销路倒还不错,这就是连城县姑田镇上堡村的一个竹制品加工厂的情况。2007年开始它由蒋家的老大蒋某森负责经营管理。2014年初,他又在厂房旁边建了铁皮仓库和住房,随后老三蒋某勋和妻子从外地返回老家,并在此地居住。这个铁皮仓库全封闭设计,平时窗户、卷帘门紧闭,而正常的竹器生产又不需要这种封闭式车间。在外面厂房干活的工人都不清楚这个“神秘车间”究竟放了什么,村民私下更是对此议论纷纷。

2015年2月3日,连城县公安局根据群众反映的异常情况,综合该竹器厂的一系列反常现象,对该竹制品厂进行安全检查。打来卷帘门时,办案人员都被眼前的场景震惊到。仓库里堆放着大大小小的塑料桶,工作台上摆放着各色玻璃器皿,8个标有某调味品公司的白色塑料桶装着疑似麻黄素成品,7个深蓝色塑料桶装着不明液体,现场查获离心机、蒸馏器、冷凝管等工具和设备,货架上还有记录实验数据的笔记本2本,相关的化学品堆放在仓库,俨然化学实验室一般。

通过勘查后初步确认,这是一个制毒窝点。

制毒者咬定不知情

蒋某勋一直辩解自己是受“漳州老板”雇佣生产添加剂,而非自己进行制毒。“漳州老板”又是谁?面对“零口供”的困局,当地警方一方面对现场进行再次勘查,并及时对他们的住所进行搜查;另一方面及时向检察院通报案情。很快龙岩市、连城县两级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检察官提出从现场查扣的制毒设备入手,通过向供货商取证,指向购买人为蒋某增和蒋某勋兄弟;另外检察官还提出通过调取道路监控等外围取证,排查“漳州老板”的行踪,均未发现有“漳州老板”的身影,也无可疑的车辆、人员吃、住等相关线索,在证据面前,蒋某勋捏造的“漳州老板”谎言被识破。

在蒋某勋及其妻子的住所中,办案人员搜查发现靠近厨房的墙上,黑色塑料袋里有诺基亚手机6部,秦某、蔡某等5个人的身份证和银行U盾等物品。在冲击仓库时,办案人员对记录麻黄碱制作流程的笔记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这个笔记本也是证明蒋某勋是明知制毒而直接参与的重要证据。

那么这个制毒窝点还有没有其他人参与其中?

绝命毒师还有一人

正当案件的调查进入胶着状态的时候,经办检察官收到了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的内容大致为:蒋家的老二蒋某增和该窝点有关系,至今仍在到处活动,意图疏通关系,平息事态。

通过核实举报情况,在案的证据,指向了本案可能还有一名重要涉案嫌疑人——蒋某增。2016年5月27日,蒋某增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到案。但是蒋某勋拒不交代其哥哥蒋某增参与制毒的事实,蒋某增也拒不承认参与制毒,办案人员面对陷入困境的案件,如何寻求突破?

随着案件的不断深入,通过律师会见和检察官的释法说理,蒋某勋逐渐意识到事情绝非是他咬紧牙关,一个人就能扛得住的。

最终,蒋某勋透露了案件关键信息,也验证了办案人员的侦查思路无误:蒋某增参与了该窝点的制毒过程,并且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该制毒窝点主犯蒋某增的到案,办案人员展开了更深入的调查。蒋某增长期在河北等地经商,社会阅历丰富,反侦察能力较强,已对财产进行转移,并和销售器具设备的商家串供,给调查工作造成重重阻碍。在铁的事实面前,一切狡辩都是徒劳的。最终蒋某增还是交代了,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材料溴代苯丙酮是自己从河北石家庄购买的。

蒋某增、蒋某勋两兄弟,利用购买的设备和原材料,通过多次试验,制造出甲卡西酮,仅公安在现场查扣的毒品成品就有188.11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