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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托和厚望。要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着力传承创新和系统综合治理,对文物与文化和自然遗产进行分门别类、建档造册,突出前瞻性保护,加强整体性传承,深化闽台交流合作,注重保存传统风貌和个性,提高文物保护利用及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的科学化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要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和地方各级政府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办事,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升全社会文物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法治意识。要进一步提升保护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建强专业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格局,推动文物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长效化常态化,实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
会上,郑国珍、李厚威、严龙华、林志森等专家学者就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加大对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和名镇名村等保护利用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