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崔秀闽 苏鑫楠
“我就是要找那位检察官,请叫他出来!”
近日,新罗区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迎来了这样一名群众,他指名道姓要求某检察官接待,究竟所为何事?该检察官接到电话后,带着忐忑的心情来到接待室,经过交谈,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放下了。
时间回到去年7月,“我从贵州来龙岩务工多年,平时帮人打零工,老板欠我工资,写了欠条后就不给了,我从网上看到新罗区检察院关于支持农民工起诉追讨工资的栏目,想问问能不能也支持我起诉追讨欠薪。”蒋某某在诉说中难掩忧心。经审查发现,蒋某某被欠的款项确实是劳动报酬,且蒋某某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匮乏,在诉讼过程中属弱势群体,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
“经过交谈我们了解和掌握到务工过程中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平时沟通交流留下的相关通信、通话和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帮助蒋某某厘清法律关系,我们将指导他分类整理固定证据,指明证据的证明要点和法庭答辩焦点,并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承办检察官介绍道。
通过起诉,蒋某某顺利地拿到了被欠工资1万余元。
今年11月,蒋某某又到新罗区检察院,点名要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接待,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一见到承办检察官,蒋某某面带愁容地掏出一沓欠条递给检察官。
原来,蒋某某得到支持起诉成功讨回第一笔欠薪后,信心大增,回家后根据第一次起诉的经验,把近年来工资欠条、证据整理好并写了诉状,兴冲冲地去法院起诉。可是法院看了诉状后,建议蒋某某回去将被告的姓名、家庭住址等项目补充完整。“我哪里知道这些拖欠工资人员的具体真实信息啊,有的知道姓名,有的只知道姓啥,有的甚至只懂外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这些信息我一概不知。”蒋某某无奈地摇了摇头。法院要求蒋某某补充完整,目的是要有明确的被告,保证诉讼文书能送达到位,民事诉讼能够顺利进行。蒋某某没有办法了解到欠薪人的上述具体情况无法起诉,一筹莫展,只好又到检察机关求助。
经审查,欠薪人的具体情况属于申请人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证据,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协助收集。承办检察官从欠薪人的名字、电话号码等入手,前往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欠薪人的具体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情况,并将相关人员的照片给蒋某某进行辨认,防止因同名同姓诉错对象。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新罗区检察院帮助蒋某某核实了多名欠薪人的具体信息。
“多亏了检察院的倾力帮助,我已经顺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这些老板支付我工资总共7万多元,真的太感谢了......”2023年11月22日,检察官接到电话,感受到电话那头抑不住的喜悦,检察官的嘴角也不自觉地上扬了。
近年来,龙岩市检察机关将支持起诉作为民事检察主动融入工作大局、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其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对具有起诉维权意愿的,诉讼能力偏弱不能或者不敢提起诉讼的弱势群体,如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遭受家庭暴力受害者、家庭经济困难户等,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查取证、提交意见书和到庭支持起诉。在此基础上,坚持“支持+谦抑”办案理念,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提供支持和保障;并防止大包大揽,以“矫正当事人失衡法律地位、保障诉权有效行使”为价值目标,保持有限介入,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平等权和处分权。认真践行“枫桥经验”,注重溯源治理,不仅支持当事人运用起诉手段积极维权,更注重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