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被毁山林 修补受损生态 武平法院恢复性司法有新招

  

□ 融媒体记者 曾俊钦 通讯员 李思福

“我愿意接受处罚,积极补种复绿、认缴森林碳汇损失补偿金,再也不敢滥砍滥伐林木了。”近日,武平法院适用“认罪认罚+生态修复+碳汇补偿”机制公开宣判一起滥伐林木案时,林某这样陈述道。

原来,林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折立木蓄积约51.4286立方米。案发后,林某积极对部分涉案山场复绿补种,认缴森林碳汇损失补偿金等,武平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近年来,武平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弘扬“敢为人先、接力奋斗”的武平林改首创精神,主动探索助推深化“林改”新路径、新方法,持续推进“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恢复性司法工作。

预防惩戒修复结合

促进改善生态环境

“我们坚持生态损害与责任承担相结合、保护和利用相结合、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实施修复与多方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积极推进生态司法修复,弥补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武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英棠说。

武平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注重“预防+惩戒+修复”相结合,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犯罪,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环境整治等多样化生态修复模式,促进生物资源恢复和生态环境改善。

2020年以来,武平法院共适用“复绿补种”案件62件87人,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资金53.42万元,责令补种、管护林木面积879亩,有效修复森林面积1664.79亩。

建立综合保护平台

巩固生态修复成果

2021年12月29日,在武平县东留镇小溪村,“武平县异地补植复绿基地”揭牌。

据了解,设立异地补植复绿基地,目的是可以用好留存可用的涉林刑事案件生态修复保证金,促进受损森林、林地异地补植、受损生态异地补偿和增殖放流,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湿地生态系统。

武平县异地补植复绿基地建立后,不仅能为白鹭等珍稀野生动物提供食物和良好的生存繁衍空间,还能净化水质、固堤护岸,有效提升水土保持功能。

创新“生态司法+”

筑牢绿色发展理念

今年3月9日,武平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司法局等组织社区矫正人员来到武平县异地补植复绿基地进行植树造林活动。

省人大代表、司法工作人员还与社区矫正人员面对面交流,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一定会珍惜改造机会,积极配合矫正,重“树”人生。“武平法院让社区矫正人员参与补植复绿活动,以实际行动共护武平绿水青山,这个做法非常好。”省人大代表钟亮生说。

近年来,武平法院不断拓展“生态司法+”机制,探索“生态修复+社区矫正”模式,在植树节等节点,组织涉林、涉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植树造林抚育、守护名木古树、河段管护等公益活动,让他们切身体会自然环境破坏容易修复难,筑牢绿色发展理念。下一步,武平法院将继续弘扬“武平林改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持续推进“生态司法+”工作,以法治的力量守护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