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暖暖的寒冬,浓浓的谢意。近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上门到家给予孔某某、李某某、邱某某等3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救助申请人连声感谢。这个冬天虽寒冷,但他们心中却感受到了暖暖的司法温情。
永定区检察院在摸排司法救助线索中,发现2起交通肇事案赔偿款未能执行到位,导致被害人家庭陷入生活困境,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永定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内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告知案件被害人家属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并耐心向其讲解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及申请流程。同时,办案人员还前往申请人所在村走访调查,了解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听取他们的合理诉求。永定检察院经严格审查后依法提出国家司法救助意见,申报国家司法救助审批。2021年12月,两起案件司法救助款共计8万元,及时发放到了救助申请人手中。这犹如雪中送炭,缓解了救助申请人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摆脱了当下困境。
司法实践中,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难以获得应有的赔偿,不仅无法弥补被害人遭受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而且加重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理创伤,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以上2起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重伤或死亡,家庭陷入生活困难,永定区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服务理念,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帮助他们摆脱困境,体现司法救助救急、救难、救危、救困的社会功能,彰显了党和检察机关对于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让被救助对象感受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司法温暖,重拾对生活的希望和信心。
(通讯员 郭巧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