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让游客乐意来、留得住、购得欢、体验好

  

核心提示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加快全域生态旅游省建设,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我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把福建打造成为重要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核心区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我们来看看《意见》有哪些亮点。

《意见》提出,努力把福建打造成为重要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核心区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到2023年,全省接待旅游人数超过6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900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40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5%。到2025年,全省接待旅游人数超过7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万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8.1%,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旅游幸福感和获得感。

为让游客乐意来、留得住、购得欢、体验好,《意见》出台六大措施——

措施一 推进全域生态旅游提档升级

优化旅游发展格局。加快完善“二区三带三核”发展布局,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旅游一体化发展,提升蓝色海丝、绿色休闲、红色文化三大生态旅游带品质内涵,打造福州、厦门、大武夷三大旅游核心区。加快全省古驿道旅游规划和沿闽江、汀江等旅游综合开发规划,支持各地依托自然生态、山水景观、人文特色、历史文化等资源条件,建设“风情小镇”“花漾街区”“美丽乡村”,让福建城乡大地成为“近者悦,远者来”的旅游大景区。

增强旅游发展动能。支持福州、厦门创建世界一流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福州三坊七巷、厦门鼓浪屿等一流的中国历史文化街区;支持龙岩依托古田会议会址、长征出发地、红军故乡长汀、中央红色交通线、中央苏区毛泽东调查研究之路等打响“红色古田,养生龙岩”旅游品牌,支持漳州、龙岩依托世界遗产打响“福建土楼”旅游品牌。力争到2025年全省实现“县县有4A、市市有度假区”。

创新旅游发展业态。制订出台促进我省民宿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布局一批民宿重点项目,形成高中低档次兼具、中高端为主,适合“发呆”、特色鲜明的民宿发展格局。支持各地发展非星级的精品酒店、特色酒店、连锁酒店等,构建旅游小镇、休闲乡村、房车露营地和旅游综合体等相结合的旅游空间体系。

措施二 丰富旅游产品有效供给

打造旅游精品线路。做深、做精、做红“10条精品线路”,即新时代奋进之旅、山海浪漫之旅、红色经典之旅、海丝休闲之旅、文化体验之旅、乡村寻福之旅、世界茶乡之旅、舌尖品福之旅、温泉养生之旅、民俗风情之旅。加强与上海、四川、云南、广东等旅游大省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发挥福建文化海外驿站、海外旅游推广中心载体作用,推动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旅交流合作。深化与台港澳地区交流,探索海峡两岸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路。

推进“旅游+”“+旅游”融合发展。发展康养旅游,开发特色医疗、温泉疗养、中医药养生、森林康养等健康旅游产品。引导规范航空运动、马拉松、自行车、徒步越野等体育运动大众化产业化发展,拓展研学旅游,推动教育、会展、演艺、旅游等一体化建设,推出农耕民俗、红色教育、闽茶文化、温泉休闲、非遗体验等主题研学线路,建设一批省级工业旅游基地和工业旅游试点企业。

培育壮大商务会展旅游。鼓励福州、厦门等城市进一步营造优美人居环境、加快提高城市知名度,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议会展品牌,推动高端化商务旅游快速发展。

发展旅游演艺和音乐产业。支持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以及全域旅游示范区率先推出旅游演艺剧目。发挥省市属文艺院团优势和作用,支持高雅艺术进景区、街区。支持景区、街区等引进街头音乐艺人、特色民族歌舞,提升城市品位和吸引力。

措施三 做大做强旅游市场主体

培育旅游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企业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精选层等平台挂牌,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对首发上市的企业,市、县(区)可给予奖励。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的企业,在当年度完成股改的,给予每个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完成股改后,并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实现挂牌交易的小微企业,给予每个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主营业务为旅游的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亿元、30亿元的,每个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奖励。

立足产业链招大引强。支持国有企业以合资、合作经营方式,引进世界企业500强或中国企业500强、全国旅游企业集团20强和文化企业集团30强等知名企业来闽布局,在省内投资开发重大旅游项目。对新引进的境内外企业在闽投资文化旅游景区,落地开工且首年实际完成工程投资额超过2亿元(不含土地及征迁费用),给予每个300万元奖励。境内外知名旅游企业来闽设立全资分支机构或控股企业、首年旅游主营收入超过300万元的,给予每个30万元开办费奖励。

打造一批标志性产品和项目。支持加快建设海丝国际旅游中心、福州古厝保护工程、厦门国际邮轮城、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土楼与客家文化产业带、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福建段)、刺桐古港和泉州古城、朱子文化园、马尾船政文化城等品牌项目。对重大旅游标志性产品和项目给予每个30万元前期规划设计费补贴。鼓励整合特色小镇、文旅商圈、综合性标志性项目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对荣获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给予每个100万元奖励。

措施四 激发旅游消费潜力

延伸旅游消费链条。着力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减少旅游业对门票收入的依赖。加快发展平台经济,开发“闽式生活”系列旅游消费产品。支持重点茶产区打造一批茶文旅特色小镇,发掘闽菜内涵,打造一批适应市民消费和游客需求的闽菜旗舰店、特色小吃品牌店,推出经典闽菜、福建名小吃、名饮品。推动传统老字号、非遗工艺、农土特产、工艺美术创新开发,发展文创产业,做大“福建好礼”产业。

促进闽货进景区。以八闽游带热“八闽乐购”,引导景区、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交通服务区等建设“大众茶馆”“闽菜馆”“福建特色商品体验馆”,推动特色商品进入旅游消费领域,方便游客体验和购物,带动旅游消费火起来。大力推广旅游购物“现场下单、物流交付”新模式,提升旅游购物便捷化水平。在全省旅游景区、街区布局建设一批邮政服务网点和邮筒设施。

促进新型旅游消费。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推动各中心城市及长汀店头街、沙县美食城等策划精品夜游,举办夜间主题文旅活动,打造城市特色夜游品牌。对荣获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的,给予每个100万元奖励。培育福州三坊七巷和郊野公园、厦门国际邮轮城、福建土楼、古田会议会址和平潭海峡公铁大桥等文旅网红地标。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支持工青妇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主题实践以及研学教育活动。

措施五 推进数字赋能旅游发展

打造智慧旅游平台。建设全省智慧旅游平台,完善“一部手机全福游”APP功能,在平台上及时发布旅游景区实时游客量、道路出行、气象预警等信息,既为游客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旅游服务,又发挥其智慧营销、产业监测、应急指挥等决策辅助功能。推广旅游厕所“一厕一码”扫码点评管理工作,建设一批示范性智慧旅游厕所。

加强智慧景区建设。明确在线预约预订、分时段预约游览、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非接触式服务、智能导游导览等建设规范。引导旅游景区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并普及景区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支持旅游景区积极打造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提升旅游体验。支持拓展“智慧+”“全媒体+”“网红+”等项目,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并举、直播带货同步。

加强旅游数字营销。开展以新媒体为主的全案、精准营销,用好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邀请“网红”“大V”“达人”等,全方位、多角度、趣味性地讲好福建旅游故事。鼓励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博物馆等与互联网服务平台合作建设网上旗舰店,实现门票在线预订、旅游信息展示、会员管理、优惠券团购、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销售等方面功能。

措施六 着力提升旅游体验

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支持莆田、连城、沙县等地机场、码头按照国家开放口岸标准改(扩)建。实现机场、车站、码头到主要景区公共交通无缝对接,开通到4A级及以上景区旅游专线、班线客车,争取覆盖到3A级景区。国省干线公路和通往景区公路增设一批观景台、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设施。

提高旅游服务品质。提升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大基本要素的便捷、舒适和优质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旅游消费满意度。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礼仪、沟通能力、文化素养等方面培训,建设高素质的导游队伍。

营造诚信旅游环境。完善旅游投诉“一口受理”“快速办结”“先行赔付”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依法归集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实施联合惩戒机制。

(记者 曾志明 池银花 整理 图片由记者 郭亦斌 曾志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