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打造万亿级产业集群
核心提示
日前,福建省印发《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材料先进制造业中心、万亿级产业集群。龙岩是全省汽车产业的重要基地,正全力打造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产业集群,该《规划》涉及龙岩哪些方面?将如何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5月16日,记者进行了解读。
愿景目标
《规划》分析了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基本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总体要求和愿景目标,明确福建将打造“三基地、两集群、一中心”,培育和壮大三个生产基地(“福宁岩莆”新能源乘用车、“厦漳”新能源客车、“岩明”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生产基地),打造两个产业集群(闽东北新能源乘用汽车、闽西南新能源商用汽车产业集群)。壮大宁德、厦门、漳州、南平、福州、龙岩等新能源电池产业规模,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材料先进制造业中心,万亿级产业集群。夯实福州、厦门、宁德、泉州、莆田、龙岩、南平等零部件配套产业;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加快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培育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高新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的企业发展,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国内领先、国际上拥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零部件龙头企业。加快新能源汽车与储能产业融合发展。
到2025年,力争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销超过20万辆,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全省新能源动力和储能电池产能超过400GWh,全产业链产值超过6000亿元,其中,新能源动力和储能电池产值达到3200亿元、产业核心材料配套产值2200亿、智能装备制造产值600亿元。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率居全国前列;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
六大任务
(一)壮大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
新能源整车。做大乘用车、做优客车、做精专用车。支持上汽乘用车宁德基地扩大新能源乘用车产销规模,加快布局海外市场,成为上汽集团乃至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出口基地;支持金龙汽车集团做优做强新能源客车,拓展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创新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支持海西汽车研发生产新能源货车及专用车底盘产品。支持宁德上汽、龙海金龙、闽侯青口、三明埔岭等汽车工业园加快建设,支持龙岩打造“专用车之城”,建设国家级新能源汽车质检中心。
“三电”系统及其他关键零部件。新能源电池及配套方面:支持宁德时代、中航锂电(厦门)、福建巨电等动力和储能电池生产企业做大做强,积极研发新型模块化、高性能新能源电池产品,推动上下游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推进产业链扩能项目建设,打造全球最大新能源动力和储能电池产业基地。依托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泉惠石化工业园区、邵武金塘工业园区等产业集中区,延伸发展锂电产业链条,打造国内领先的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基地。培育和壮大与新能源动力和储能电池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六大关键主材以及结构件(壳体)等关键配套产业链。电机和电控方面: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电机和电控系统,厦门钨业利用稀土永磁材料优势发展车用永磁电机产业。其他方面:支持企业发展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支持三明、泉州、厦门、龙岩等发展车用石墨烯、稀土永磁等新材料。
智能网联汽车。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及控制系统开发,突破计算和控制基础平台技术,支持省内新能源汽车(含专用车)生产企业及其他科技型企业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加快引进和培育关键技术和产品。支持福州、厦门、莆田、平潭、龙岩等地打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和示范应用基地。支持泉州依托芯谷等园区培育发展汽车芯片等产业。
氢燃料电池汽车。立足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础和氢气资源禀赋,延伸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培育和壮大氢能供给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和专用车生产企业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支持企业研发生产氢燃料电池相关产品。依托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在合成氨催化领域领先技术,打造可再生能源合成氨-氨储氢-氢能“零碳循环”产业链。加快补齐制氢、储运氢、加氢站相关设备、氢燃料电池系统及其核心部件等全产业链,力争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制造高地、核心技术创新区和示范应用基地。
其他配套方面。支持发展动力电池生产、检测等系统解决方案;研发生产新型充(换)电设备,研究应用无线充电技术;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租赁业务;开展动力电池拆解、回收、梯级利用等。
(二)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支持在景区、厂区、港区、物流园区、矿区等重点区域及省内岛屿打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区,支持平潭、湄洲、东山等岛屿实施“电动化”。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
公务车: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的,除特殊情况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应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鼓励公务租赁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
公交车: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推广新能源微循环公交车运营模式;推动全省农村客运采用新能源汽车。
出租车: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分时租赁汽车采用新能源汽车。
物流车:全省中心城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物流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其他物流用车采用新能源汽车。
景区和港区用车:加快推进全省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新增和更新车辆、港区新增和更新的物流用车采用新能源汽车。
环卫用车:全省新增和更新的中心城区环卫用车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政府购买环卫服务时,将新能源环卫车配备比例作为评审因素。
私人用车:鼓励整车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等模式,促进私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支持私人用户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措施。
(三)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要求各级政府应制定公共充电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与充电需求、电网规划有效衔接,并纳入国土空间控制性详规。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城市停车等统筹协调,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围绕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
重点补齐乡镇、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地方政府应协调落实乡镇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用地,至2025年,要实现公共充电设施在乡镇全覆盖。新建居民小区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应按100%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占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不低于20%的充电停车位,相关要求纳入新建小区规划、设计、验收内容。
(四)有序推进氢气供给体系建设
围绕氢能“制备-存储-运输-加注-应用”全产业链,加快建立多渠道氢源供应体系,提升氢气供应能力。根据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际,配套建设对应数量的加氢设施。
在氢气制备领域,初期以工业副产氢供应为主,发展氢气提纯技术,研究探索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和核电制氢,拓宽绿氢生产途径。
氢气储运领域,以高密度、高安全性、低成本为氢气储运发展重点方向,积极研究提升氢气储运能力。氢气加注领域,重点突破高压氢气压缩机、高精度氢气质量流量计、高压氢气管阀件、加氢枪等加氢设施核心设备的国产化研制与应用。
(五)加快技术研发创新
加强整车集成技术研发。乘用车领域,重点发展可应用于城镇家庭用车、出租车、网约车和公务车领域的纯电动乘用车。大力开发换电模式、高安全性、长寿命、高效率、低成本的纯电动乘用车。加快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同步探索发展燃料电池乘用车。研究整车轻量化材料的应用技术,着力实现整车耐久性、续航里程、快充性能和电池使用寿命等领域的突破。商用车领域,大力发展新一代高性能、大运量纯电动城市公交车;发展适应城郊等中长线路运营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换电模式、燃料电池等公交车、重卡以及冷链物流车;发展便捷出行的多频次、小运量微循环纯电公交车。专用车领域,鼓励发展续航能力较长的纯电动旅游观光车以及安全性能好、载重能力强的环卫、市政工程车及其他纯电动特种专用车。
加强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依托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关键零部件及关键材料企业,完善关键零部件技术供给体系。突破新一代高可靠性、高倍率、全天候、全温域动力电池技术,使动力电池使用寿命满足整车要求;积极研发新一代车用电机,加强固态电池、锂硫电池、锂空气电池、钠离子电池、石墨烯电池等新型动力电池研究,加快实现产业化成熟应用。
加快自动驾驶技术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与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融合发展,积极开展部分自动驾驶、有条件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研发生产,逐步开展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研发生产。
此外,《规划》还提出要加快建设行业共性和前瞻技术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建立完善自主研发体系,推广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运行监管平台等。
(六)构建新型产业生态
支持省内生态主导型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和壮大涵盖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生态主导型企业。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售后服务、二手交易,动力电池的评估检测、梯级利用、拆解回收,其他汽车零部件的旧件回收和再制造,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地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积极研究建设全省统一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府监管和追溯服务平台。支持研究建设新能源汽车新零售平台、计量测试中心,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企业推动行业、地方标准建设。
五大保障措施
《规划》主要提出健全组织保障,由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完善配套政策,根据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适时研究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加强金融保障,用好各项扶持资金,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研发、产业化、商业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支持社会资本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强化人才支撑,完善汽车产业人才扶持政策;营造发展氛围,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宣传力度,带动新能源汽车消费等。
文字由融媒体记者 刘玉荣 施薇 整理
图片由融媒体记者 郭亦斌 提供